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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进口肉类及肉制品的兽医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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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准许向俄罗斯联邦进口肉类及肉制品,加工企业屠宰的动物必须是来源于健康的。加工企业须经出口国官方兽医机构许可,并且在出口国官方兽医机构长期监督之下。 出口到俄罗斯的肉类,动物屠宰前经兽医检疫,胴体、器官和组织屠宰后须经官方兽医的兽医卫生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适合人类食用。 胴体肉(二分体、四分体)应该有官方兽医机构名称清晰的印章标记,标记有屠宰动物注册肉联厂(屠宰厂)的注册号。
作者 张福军
出处 《中国动物保健》 2002年第9期45-46,共2页 China Animal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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