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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被引量:5

Social Survey System on Juvenile Criminal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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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承担主体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少年刑事案件实施社会调查作了明确规定,<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北京规则>)第16条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
作者 范勤
出处 《法治论丛(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5期55-56,共2页 Law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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