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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力度 维护法制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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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3月,五华县人大常委会依照《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首次对五华县公安局办理转水镇一宗民事纠纷案的有关人员提出质询,使这宗拖了一年多的错案,依法重新作出了处理,维护了法制的尊严。这宗民事纠纷案件纯属兄弟之间。
作者 华民声
出处 《人民之声》 1994年第6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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