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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述职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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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召开的龙川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龙川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搞好县人大选举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述职报告的对象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出处 《人民之声》 1995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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