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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人大司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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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监督,即地方人大对同级司法机关、司法人员是否依法办事实施监督,是地方人大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这一工作的开展普遍未能完全到位,存在着种种问题。问题之一:应付监督。地方人大接到公民的申诉、控告,认为申诉有理、控告有据转请司法机关复查或者调查处理,有的司法机关采取极不严肃的态度予以应付。例如,某县法院对省人大常委会交办要求复查的一起刑事案件,竟连案卷都未翻就写出了维持原判的报告。问题之二:躲避监督。有些司法机关对同级人大交办的申诉案件,持有不同的意见,甚至仅仅嫌麻烦不愿意办理。
作者 赖其潮
出处 《人民之声》 1995年第1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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