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们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的提高,因不服公安、司法机关的处理和判决,而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诉的案件也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村的民事诉讼案件和农民上访人数越来越多。这已引起了各级领导重视。去年2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全党要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由此可见,地方人大加强对民事案的监督,督促"一府两院"依法处理民事案.妥善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既是人大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又是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