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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新刑诉法 更好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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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1996年3月17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实施好新的刑事诉讼法是当前依法治国、治省的一个重要任务。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经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作者 曾洪
出处 《人民之声》 1997年第1期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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