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高要市人大常委会与被选举任命的干部签定责任书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干部的法律监督的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1996年10月8日,高要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33名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执法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执法责任制责任书。贵任书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抓好本系统。
出处 《人民之声》 1997年第2期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