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个案监督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个案监督工作规定》简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个案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个案监督规定》)经过两年的调研、起草、修改和审议,已由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1997年1月18日通过,并自1997年2月13日公布之日起施行。《个案监督规定》是我省继《监督条例》、《评议工作规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之后,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又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它的公布实施,对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促进依法治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张文青
出处 《人民之声》 1997年第4期34-35,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