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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系列(三)关于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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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赔偿,也称冤狱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人身权、或者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给予受害人的赔偿。刑事赔偿范围我国的刑事赔偿范围采用了严格的法定原则,即除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考虑,行使刑事司法权是同犯罪作斗争,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若对刑事赔偿范围规定过宽,会束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手脚,以至造成放纵犯罪。我国的刑事赔偿范围包括两类:
作者 李焕新
出处 《人民之声》 1997年第4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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