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然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的一些行政机关却出现了不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很不相适应的非依法行政现象,其主要表现为:以言代法,以罚代法,以权乱法,徇私枉法等。究其原因,有人说是法制意识淡薄;有人说是执法队伍索质差;有人说是法律制度不健全;有人说是"特权、人治"思想作怪等等。这些的确是重要的原因,需要在民主与法制建设中很好加以解决。可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不管这种原因、那种原因,我认为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种"利益驱动"。由于"利益驱动",导致了一些单位和部门的执法人员不择手段,不顾法律,不顾后果地把执法的机会当作捞取"利益"的机会,践踏了法律的神圣地位,损害了人民和党的利益。看问题要看主要问题,抓矛盾要抓主要矛盾,抓住了主要矛盾,其它矛盾就会迎刃而解。我看"利益驱动",就是障碍依法行政的主要矛盾,只有根治了这个主要矛盾,依法行政才能得以实行,防止执法人员因追逐利益而执法犯法,保证依法行政的质量和实效。那么,用什么办法,才能根治"利益驳动"这一痼疾呢? 我认为办法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