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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立法对酒类实行专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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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经过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正式出台了。条例规定我省酒类生产、销售实行许可证专卖制度。条例的出台,为我省酒类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基础,对打击假酒、走私酒等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将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保驾护航。市场呼唤酒类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酒类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对满足市场需求、增加财政收入起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管理跟不上,酒类产销出现了混乱现象,特别是1989年肇庆、潮阳、陆丰、宝安等地发生了7起重大假酒中毒事件,致使60多人死亡,13人失明,300多人住院治疗。为此。
作者 陈春荣
出处 《人民之声》 1998年第7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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