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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行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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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从实践的情况看,确定规范的关键在于明确行文关系。所谓行文关系,是指公文往来双方单位之间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这种关系根据管理体制、职权范围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行文关系主要依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隶属关系和职权,同时要考虑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关系和管理学的有关管理原则。据此,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的行文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第一类情况:人大与同级党委的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通过建立党组以实现与同级党委的联系。
作者 李为
出处 《人民之声》 1998年第Z1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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