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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两院”重大事项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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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汕头市达濠区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了《关于"一府两院"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规定》分三部分。
作者 谢志群
出处 《人民之声》 1999年第1期29-2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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