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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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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998年11月4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制度的重大发展。1998年6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撤销管理区办事处改设村民委员会。为了配合理顺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27目及时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推进广东省农村基层政治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 赤水
出处 《人民之声》 1999年第9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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