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鲜红的"代表证",展示着一种风采,更体现着一种使命和责任。这一本本小小的证件,有着沉甸甸的份量,它不是普通的身份证件,而是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人民的庄重的信任,凝聚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人大代表——它的涵义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是紧密联系的。1953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按这部选举法的规定选举产生。1953年选举法和1954年的地方组织法,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1979年我国重新制定了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五十年代确定的选举制度有重大改革和发展。1982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