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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违法任免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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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4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县人民法院违法任免干部一案作出了依法撤销的决定。 6月20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本院内部各业务庭的部分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在被调整职务的14名干部中,有9名干部的职务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作者 黄昌东
出处 《人民之声》 2000年第10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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