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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订规章 人大应审议——顺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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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2年3月26日,国务院批准顺德撤县建市,并先后被广东省委确定为综合改革实验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试点市。8年来,围绕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城市建设与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审议制定了十几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对促进全市综合改革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出处 《人民之声》 2000年第12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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