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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我,就让我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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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说一个发生在上世纪的"黑色幽默":话说某山区市的一位"官儿",由于其单位的行政职能所需,在管理工作中"不慎"侵害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方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了个"民告官"。本来在当时这种事儿并不鲜见,为众多"官儿"所接受。偏偏笑话中的此公是少见多怪,"官儿"
出处 《人民之声》 2001年第2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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