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余卫华是广州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一名年轻的外科医生,1993年才大学毕业,在医学界、中医大学里并没有什么名气,但在法律界,人们把他称为"法律人士"、"法律斗士"。笔者初次接触他,也以为他是法律界的人士,后来才惊讶地知道,原来他是医生。实际上,余卫华没有法律文凭,也没有放弃医生的职业,对法律的爱好与执着仅仅是个人意愿。在他看来,医生与法律工作者有着惊人相似的一面: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病人的救洽者,而法律工作者则是社会弊病的救治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向一切人类疾病、社会顽疾宣战。永远的痛余卫华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对法律如此执着。但可以肯定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