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大监督得力 十载纠纷冰释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日前,在大埔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该县法院对一宗拖了十年的"南溪书室"侨房业权纠纷案件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使业权继承人张某多年来的奔波上访终于有了结局。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南溪书室"座落于该县西河镇上北塘村,拥有五室一厅两居,系华侨张韶光家族产业之一。1938年至1953年先后借给学校作为办学用房和农会作办公地址。土改复查时,因张韶光在国内的后裔被错划为地主成份,张的"南溪书室"连同其他产业一并被政府没收。分配给当时的贫苦村民居住。直至1990年经有关部门纠正家庭成份后,县政府按落实华侨房屋政策规定。把"南溪书室"的业权归还给张韶光的裔孙张某继承,并发给埔侨政字第0000342号房产所有证。原房屋分得户章某却以"南溪书室"并非侨房。
出处 《人民之声》 2001年第4期24-2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