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侣志广就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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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自治法")的修改,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大举措,是新世纪初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项新成果,全面贯彻实施自治法,是我省民族工作面临的一项新任务。为此,本刊记者借6月上旬在南海市召开的我省部分市县学习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座谈会之机,就有关问题独家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侣志广副主任。记者:请问我省贯彻执行1984年颁布实施的自治法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佀志广:1984年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后,我省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自治法颁布后。
作者 本刊记者
出处 《人民之声》 2001年第7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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