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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室 引导村民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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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室,让法律服务从镇区延伸到村,走近农家,直接为村民排忧解难,这是中山市在依法治市过程中摸索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农民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遇事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针对这些问题,中山市有关部门把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室作为今年该市依法治市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由该市司法局负责实施。8月16日,中山市南区8个村全部挂牌成立了法律服务室。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简国森率领驻会委员到南区和竹秀园村视察,肯定了村级法律服务室的作用,并强调要继续完善,总结经验,逐步在全市推广。
机构地区 中山市法治办
出处 《人民之声》 2002年第11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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