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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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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谓侵权行为,广义上指应当对于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作者 冷晖
出处 《人民之声》 2004年第11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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