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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检查《农业法》、《水法》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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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9月2日至8日,我省对《农业法》、《水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李近维副主任任组长,听取了省直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会,到湛江、阳江、潮州、揭阳等市进一步检查,并委托中山、江门、清远、肇庆等市对本地区执行两法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农业、水利基本建设情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情况,农民权益保护情况及各地方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检查组围绕检查的重点内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通过座谈、走访、实地考察等方式。
作者 周豫
出处 《人民之声》 2005年第10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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