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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变通”的生命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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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兴宁大兴煤矿"8·7"矿难调查工作向纵深展开,一些深层次问题也逐步现身。其中令人注目的是,在大兴煤矿矿难发生之初,有关媒体曾报道,大兴煤矿没有国土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是既没"采矿证",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既然大兴煤矿没有采矿证,怎么会进行开采原来,广东省有关部门曾采取"变通"办法,明确地级市以上国土部门出具"正在办理证明","可视为有采矿许可证"。大兴煤矿就是"可视为有采矿许可证"企业之一。(见《南方日报》2005年8月25日 A04版)
作者 亦菲 邝飙
机构地区 恩平市外经贸局
出处 《人民之声》 2005年第10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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