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些时,笔者曾有幸旁听过(《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的一次常委会分组审议,草案洋洋洒洒13000多字,竟有6000多字是对老百姓的处罚,罚款条款竟达120多项!可笔者反复查找,对警察及交警部门的约束条款才1条54个字!这说明什么?只能说明部门利益的法制化倾向太严重!现实生活中,类似上述事例并不鲜见。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危害深远,不仅会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造成直接、明显的损害,而且对市场经济体制、法制建设等国家整体利益构成威胁,是影响立法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部门利益影响立法进程的后果就是,导致一些改革发展迫切需要,人民群众呼声强烈的立法,或不愿起草、或难于协调,难于出台,而一些主要体现部门利益的法规草案又能赶着起草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