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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区人大监督工作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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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初,阳江市江城区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求:政府执行区委决策、人大决定情况,每月要向人大书面通报,政府组成人员每季度要到人大汇报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府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要求人大监督,这不仅是政府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的转变,更是区人大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是政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根本缘由。2004年人大换届后,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以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规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联系本级"一府两院"工作制度、代表工作规定等多项制度。
出处 《人民之声》 2006年第5期38-3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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