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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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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1年开始,广东省在全体公民中实施了第四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了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新要求,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有必要从2006年到2010年在全省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广东省的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出处 《人民之声》 2006年第10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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