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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扼部门利益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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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部门利益是地方立法中无法回避的话题。它的具体表现,可以说是"有利则争、无利则推、不利则阻、他利则拖、分利则拒","争管理权、争收费权、争处罚权"。这种"要权力不要责任,要管理不要服务"的现象,被形容为"见权力当仁不让,见责任安全礼让"。在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容易导致权力与权利关系的不平衡,权力与责任关系的不协调,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一致:容易使执法部门的权力过大、过宽,形成重权力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弊端;
作者 曹宇波
出处 《人民之声》 2008年第1期10-1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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