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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大小写不一致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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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简介]2010年1月,陈某做生意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向张某借了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承诺三个月后归还。三个月后,陈某主动向张某归还了6.2万元,其中本金6万元、利息2千元。令陈某意想不到的是,张某收款后并没有退还借条,反而要求陈某尽快偿还剩余的54万元。
作者 赵东航
出处 《人民之声》 2010年第7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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