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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探路——广东地方立法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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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首广东地方立法半个甲子的探索实践,成绩斐然,在新中国法制建设史上书写了光彩篇章。"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大量地方性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1月24日,吴邦国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如是说。在这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上,探究广东地方立法的产生、发展、逐步完善的规律和特点,对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作者 乔胜利
出处 《人民之声》 2011年第5期12-1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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