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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款存在他人账户属于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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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简介]2010年初,某国有石油公司经理方某与财务叶某在一次代购柴油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价值200万的柴油开具了190万元的销售发票,并要求委托代购柴油的甲公司将190万元汇入石油公司,余下的10万元汇到叶某好友谭某开办的公司账户上。2010年底,在方某指使下。
作者 赵东航
出处 《人民之声》 2011年第8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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