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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为两院在湘院士发放院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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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在振兴湖南经济中的作用,经省委、省政府决定:省人事厅为在湘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发放院士津贴。决定从1996年元月起,给在湘工作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每月发放院士津贴600元。据此。
作者 卫民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6年第3期15-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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