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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推行领导干部“三个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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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祁东县为了促使各级领导转变作风,实施了目标管理责任制。1996年初,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委常委、副县长、人大、政协部分领导,县直部办委局行政一把手和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三个一”目标管理责任制。
作者 彭带生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6年第4期15-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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