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坚持以改革为导向,认真探索,勇于实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截至9月底止,省直首批纳入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的57个国家行政机关,已基本完成了职位设置、人员配备等项工作,原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经过渡培训考试、年度考核合格的绝大多数已经办理向国家公务员过渡的登记审批手续,并陆续颁发了国家公务员证书。全省14个地州市和124个县市区,除个别地市县外,过渡入轨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我省乡镇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也已作了统一部署,现正在全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