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最低工资和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全文增补中
导出
摘要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生育。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7年第5期38-38,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