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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就事业单位登记范围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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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湘编办[1997]66号文件,就事业单位登记的范围问题作出补充规定: 一、在省内编辑出版具有公开发行刊号的报纸、期刊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不论其机构编制为何种性质和隶属于哪个单位,均应按省政府71号令的规定进行事业单位登记。
作者 钟鹤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7年第8期38-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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