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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适当增加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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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湘政办发[1997]33号文件,决定从1997年7月起适当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部分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一、凡1993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含工人),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助费5元。 二、1985年工资改革前工资级别在中教五级、四级和小教三级。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7年第9期35-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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