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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文明机关”和“人民满意的公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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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开展“建设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仆”活动以来,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勤奋工作,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甘当人民的公仆,为湖南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涌现了一批文明机关和人民满意的公仆。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我省“九五”计划和跨世纪宏伟目标建功立业,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长沙市妇女联合会等47个单位“文明机关”荣誉称号。
出处 《人事与人才》 1998年第6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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