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继承人能够以比转移被继承人的财产低得多的成本转移自己的固有财产”为起点 ,重点分析了现代社会条件下限定继承制度相对于概括继承制度的经济优越性 ;最后 ,讨论了将来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本文的假说、模型和结论有助于从经济理论上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 1 )当代世界各国的财产继承制度为何不约而同地采用了限定继承制度 ?( 2 )世界各国财产继承制度的发展历史有什么内在的经济上的逻辑 ?
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8期46-50,共5页
Academic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