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于2002年9月15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大法——《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条例,它的立法目的并不在于创设,而是在于实施。如何深入理解《实施条例》,如何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贯彻《实施条例》,是业界人士和广大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参与《实施条例》制定全过程的国务院法制办科教文卫司副司长宋端霖。 记者:宋司长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作为《实施条例》制定全过程的直接参与者,您为《实施条例》的出台付出了巨大的心血。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整个《实施条例》的立法思路。
出处
《首都医药》
2002年第10期8-12,共5页
Capit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