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审计法》突出强调对国家财政性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如何依法搞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审计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就此谈点粗浅的认识。一、理顺思路,确立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中心地位按照过去"上审下"原则,财政审计工作已连续开展了多年,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但也必须看到,与以往的财政审计相适应的财政审计工作思路已经与《审计法》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调整理顺。《审计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