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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企业审计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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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审计法》的要求,在企业审计中,要把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大户和政府指定的其他企业有计划地定期进行审计。在审计内容上,重点审计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因此,在今后的企业审计工作中,必须从实际出发,改进企业审计方法。根据《审计法》的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在今后的企业审计中,要注重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在《审计法》中规定的实行定期审计的四个方面的企业,是今后企业审计的重点单位,这体现了深化企业审计和抓重点的精神。审计机关应早动手,摸清情况,确定定期审计的单位,为明年定期审计打好基础。为保证效果,要建立审计台帐,保证审计监督的连续性和规范性。
作者 刁福亮
机构地区 威海市审计局
出处 《山东审计》 1994年第6期1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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