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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审计局围绕深化企业 改革提出七项审计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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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州市审计局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围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管理效益年"活动,加强和改进企业审计,提出强化审计监督的七项措施:一、对重点企业实行定期审计制度。对市属影响财政收支平衡的盈亏大户,掌握国有资产较多的企业,占有重点建设资金或专项资金较多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有计划地实行定期审计,一般一年审一次,至少三年不变。主要审查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的流失。审计内容要有针对性地向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经济效益方面延伸。二、对承包。
作者 刘聿全
机构地区 德州市审计局
出处 《山东审计》 1995年第4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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