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78年以来,企业改革经历了"放权让利"、"利改税"(确定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到目前的转换经营机制,推动企业进入市场四个阶段,去年7月1日《公司法》开始实施,标志着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企业改革首先是实行企业公司化。在企业改革中,其难点和关键是产权改革。企业改革的前三个阶段之所以未取得切实的效果,关键是在产权问题上没有突破。如放权让利,初衷是既不触动产权,又要把企业搞活。但结果是,企业还是国家的,人们对其仍不关心,权一放,投资猛增,出现经济过热;利一让,效益就下降。即使亏损,宁可"挖"企业一块,也要给职工先发奖金。又如企业承包,原本是想让承包者"交够国家的,留足企业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但因缺乏产权约束,而在相当一部分企业中变成"拼上国家的(设备),断送企业的(后劲)、捞到自己的(收入)"这样一种短期行为。再如落实《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由于产权属国家,企业的14项权利也难以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