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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部审计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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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7年全美通过了《监察长法》,根据这部法律,美国联邦政府各部、委,地方政府各部门,公、私营企业都要设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联邦政府各部、委的内部审计机构名称为监察长办公室,内审负责人———监察长,是由总统根据参议院提名任命的。部长不得任意免除其职务...
出处 《山东审计》 1998年第9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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