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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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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执行新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据(9)财预字第86号文规定:一、关于资本金的界走施工企业固定基金(扣除待转已完专项工程支出)、流动基金(包括国拨流动资金转贷款)、专用基金中的更新改造基金转作国家资本金。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财政部...
出处 《四川财政》 1994年第10期57-57,共1页 Sichuan Public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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