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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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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养儿防老,儿多分家。在我们胶东农村,养了多个儿子的家庭,待一个或两个儿子结婚后,一般要分家(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也有分家的)。而且是,儿子越多的家庭,分家就越早。分家,要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对儿子儿媳赡养父母的义务进行书面约定,并写成文书。这种分家的文书,在我们家乡叫做"分书"。我父母一共生育了我们四个儿子,我排行第三。大哥是1975年结的婚。
作者 曲京溪
出处 《时代文学(上半月)》 2012年第10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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