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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绿色食品”工程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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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东省“绿色食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绿色食品”工程实施三年多来,已取得显著的成效。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14个产品被授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继广北农场的“广北牌”奶粉、章丘市佛手瓜基地开发办的“鸡鸣山牌”佛手瓜等7个产品在前两年荣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今年又有沂水县花生加工厂的花生米、曲阜市保健食品厂的“仙源牌”南瓜粉等7个产品获得标志使用权。 “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标志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注册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用以标识经过检测、审查、符合“绿色食品”
出处 《山东农业(农村经济)》 1994年第7期22-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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